跳转到主要内容

碧海:评薪酬待遇最高但工作压力最低的男性职业

来源: 大中报特约 碧海
每当与人谈及子女在大学毕业后薪酬待遇时,经常会说到加拿大的男孩子,如果渴望有一份既有优厚薪酬待遇,又工作轻松,而且也根本不必经过艰苦的十年寒窗之苦高等教育的煎熬,就可以进入高薪殿堂者,最好是当消防员或警察,特别是当消防员。虽然要进入这种职业需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个人品素质,但其主要专长应该是在体力上的,而不是科技知识和学术地位领域方面的。这是人人都理解的道理。

在加拿大,年薪有十万元或以上的消防员和警察比比皆是,而且全国各省市也都是如此。事实上,他们是安大略省政府和所有的市政府高薪待遇“阳光花名册”上的主要成员。实际上消防员已经是一种非常赚钱和非常空闲的职业。据了解他们工作情形的人说,他们有最多的空闲时间与家人团聚,更有太多的时间去钓鱼,打猎,和游山玩水,甚至于可以同时在工作场所附近经营一盘小生意。而消防员在享受生活乐趣和金钱利益时所消磨的时间,实际上也是受薪时间的一部分。这也就是说,纳税人不但对他们的消防工作发工资,也对他们的空闲时间付钱。难怪有人把消防员工作看成是世界上最高薪和最轻松悠闲的工作之一。当然,消防员会立即起来反驳称,他们所从事的是救死护伤不可或缺的工作,如果没有他们冒着生命危险奋勇工作和勤劳贡献,人们在面临火警等灾难之时,就会陷入无法想象的生死存亡关头。他们在空闲时,也必须接受包括与社会安全和救火救灾消防工作有关的训练和教育课程等等。而事实也确实如此,人们的生活怎么能够离开救火员的艰辛工作和所作出的重大牺牲呢?不过,人们对消防员的特别优厚薪酬待遇之所以有诸多意见,主要还不是他们是否应该获得高薪,而是我们的社会还是否能够继续维持这种不断提升,和几乎达到脱离生活现实的超高待遇。为什么会这么讲呢,我们得用经济数据,冷静具体地来分析一下,为什么消防员的这种待遇已经达到“超高”程度,已经到了脱离了现实和纳税人再也无法负担的程度。

首先,我们必须来看一下救火工作领域的具体情况。由于建筑材料和防火科学技术的不断改进,更由于有关当局在防止火灾和居住安全法令方面的加强和严格,居民发生火警的频率及其可能性也不断降低。据《夫雷色研究所》(Fraser Institute)的调查数据显示,在1997年到2012年的15年期间,安省的火警发生频率减低了41%,但是无法令人相信的是,同一时期安省的消防员人数却上升了36%;以全国范围的情况而言,虽然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这方面的具体统计数据,但是总体的情况也是如此。与此同时,消防员平均薪酬的上升幅度,也远远超过同一时期的通胀率。任何一个城镇的民用事业的预算,消防支出往往占据了好不相称的很大部分。大约有1/4左右的市镇的财政预算都去了这个部门。据安省的一个有18500人口的名为Thorold的小镇为例,该镇每年平均只发生1015次的大小火警,所以该镇消防局里的18名消防员实在没有什么工作可做。但尽管如此,所有的消防员还是在最近全省消防员加薪合约中,获得了9.2%的增幅。现在他们的平均年薪已经上升到92,119元。若把其他待遇与整体薪酬待遇加在一起,多数人可以登上安省公务员的“阳光花名册”光荣榜。消防预算超出人口比例和超通胀率不断上升的结果,必然令政府在像公园、图书馆和其他部门的经费支出相应萎缩,严重影响到重要市民服务项目资金的不足,令整个政府预算失去合理配置,导致政府开支“头重脚轻”的怪现状。这种情况显然是无法永远维持下去的。

消防部门这种贪得无厌的薪酬待遇要求,其实也是由大工会支持的整个政府公务员队伍经费支出无法控制的反映。其主要的原因是大工会的背后支持。因此无论是在哪一种公务员工资福利待遇的谈判中,实际上是趋向于代表工会专门利益的所谓仲裁机制The Arbitration),几乎从来都站在与政府和纳税人利益对立的一面。所以,想改变这种不合理的现象,首先必须从大工会组织与政府部门在工作待遇谈判中的仲裁系统。还必须以全民立法的途径,建立一项合理的,与整个政府的消费预算挂钩,或不准超越市民工薪待遇增加的平均水准的法规,来控制这种不合理乃至不合法的贪得无厌的薪酬待遇要求。在工会因无法满足其成员的无理工资待遇要求而发动的罢工和怠工行动时,政府应该使用强制立法,来禁止这种非法行动。

加拿大消防员的工资待遇已经足够丰厚,但是他们还是感到不够。政府和选民应该严正地告诉这些工会及其成员,任何超越通胀率和选民生活水准的工资要求必须加以遏制。

 

与本文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大中资讯网立场。评论不可涉及非法、粗俗、猥亵、歧视,或令人反感的内容,本网站有权删除相关内容。

请先 点击登录注册 后发表评论
You must be logged in to join the discussion

©2013 - 2024 chinesenewsgroup.com Chinese News Group Ltd. 大中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Distribution, transmission or republication of any material from chinesenewsgroup.com is strictly prohibited without the prior written permission of Chinese News Group Ltd.